宜蘭縣深溝國小校園行動載具攜帶及使用管理辦法109.7.8校務會議通過
- 依據:
- 根據教育部108年6月17日臺教資(四)字第1080060697號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」。
- 宜蘭縣政府109年3月30日府教網字第1090050067號函辦理。
- 目的:培養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載具之觀念與禮節,避免影響課堂教學,造成學習分心,在有限度地保障學生使用行動載具之權力下,訂定此辦法。
- 使用規定:
- 行動載具泛指手機、可攜式電腦、平板電腦、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。每學年必須經過申請手續,申請通過才可以攜帶行動載具到學校。
- 未經校方監管之行動載具禁止於課堂中及校園內使用。
- 使用學校公共的行動載具學習時,請於繳回前自行備份個人資料,並清除所有內容。
- 行動載具限於上學前及放學後離開學校使用〈含課後班、課外社團等〉,嚴禁於在校期間使用。主要是為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繫,若有緊急事情,經級任導師或學校老師同意後,可以拿出使用。
- 於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通話時使用,其他時間以關機為原則,不拿出來把玩、使用。
- 使用時應注意禮儀,配合教師教學及學習活動之引導,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。
四、違反規定之處理方式
- 上課時間行動載具應關機,若發出聲響或振動,第一次由導師暫時保管放學時歸還,並紀錄之,第二次違規,由導師保管,請家長親自到校領取,第三次違規,則終止本學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之權利。
- 若未依規定申請,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的同學,給予補申請的機會;若已申請,沒有依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辦法使用的同學,依違反規定之處理方式第一條處理。
五、申請方式:
(一)向級任老師領取申請表,經由級任導師跟家長聯繫確認後,送至學務組,申請通過後,才可以攜帶行動載具到校。
(二)行動載具通話號碼更換者需重新提出申請,否則視同未申請。
六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
深溝國小學生使用手機家長同意書
本人(家長) 茲同意子弟 年 班
姓名(學生) 因(請說明)
,
必須攜帶行動電話到校,申請攜帶之手機資料如下:
廠牌- 手機號碼-
並願確實遵守學校規定:
一、為維護校園紀律,尊重他人權益,學生應正確使用行動電話,避免妨害他人隱私、自由及財產等相關權益。
二、學生應善盡自行保管手機之責,如在校期間遺失,依相關規定處理。
三、學生於上課期間〈含課後班、課外社團等〉,均需關機。遇臨時或緊急狀況以及特殊需求時,得向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或各處組說明使用理由,經同意後方能開機使用。
四、為維護學生行走時的安全,禁止邊走邊使用手機〈包括撥打電話〉,聽音樂或戴耳機等行為,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五、(一)上學時間行動載具應關機,若發出聲響或振動,第一次由導師暫時保管放學時歸還,並紀錄之,第二次違規,由導師保管,請家長親自到校領取,第三次違規,則終止本學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之權利,學期最後一週違規三次者,取消下學期申請資格。
(二)若未依規定申請,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的同學,給予補申請的機會;若已申請,沒有依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辦法使用的同學,依違反規定之處理方式第一條處理。老師暫時保管行動電話時,需簽註保管及歸還紀錄,並應負妥善保管之責,注意學生隱私權之保障。
本人已詳讀以上資料,並願意及配合讓子女確實遵守,子女若有違規願依相關規定處理。
學生家長簽章:_________
家長聯絡電話:__ ____
特殊需求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申請辦法:本校學生如需攜帶個人手機到校,均需先向導師提出申請,有特殊需求者亦請於同意書中說明。申請手續為:1.填寫此張「家長同意書」。2.經各班老師登記後,始可攜帶同意書中登記之手機到校。
宜蘭縣深溝國小學生手機保管領回單【存根聯】
年 班 姓名 之手機,
於_ _年___月___日 星期( ) : ,因〈違規使用原因〉 ,
由〈保管人員〉 暫時保管。
並已於__年__月__日 星期( ) : ,由____(關係)確認無誤後領回,簽名以茲證明。
領回者簽名:
保管人員:
宜蘭縣深溝國小學生手機保管領回單【收執聯】
年 班 姓名 之手機,
於_ _年___月___日 星期( ) : ,因〈違規使用原因〉 ,
由〈保管人員〉 暫時保管
並已於__年__月__日 星期( ) : ,由____(關係)確認無誤後領回,簽名以茲證明。
領回者簽名:
保管人員: